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猪尸体应按GB 16548进行处理。
102 猪场不得出售病猪、死猪。
103 有治疗价值的病猪应隔离饲养,由兽医进行诊治。
11 废弃物处理
111 猪场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
112 粪便经堆积发酵后应作农业用肥。
113 猪场污水应经发酵、沉淀后才能作为液体肥使用。
12 资料记录
121 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饲料消耗等。
122 种猪要有来源、特征、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123 做好饲料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记录。
124 兽医人员应做好免疫、用药、发病和治疗情况记录。
125 每批出场的猪应有出场猪号、销售地记录,以备查询。
126 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
时间:2011-10-03 17:19:39 来源:网络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