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正值中秋和国庆两大节日,自治区农牧业厅为了认真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颁布的《动物防疫法》,加强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畜产品安全质量,保证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于2007年9月25日至9月27日自治区兽医局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全区《动物防疫法》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培训班”。
全区各盟市农牧业局兽医科长,动监所所长、兽医工作站长,铁路、公路监督检查站站长和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兽医工作站(疫控中心)具体操作人员,以及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疫控中心的业务人员达342名参加了这次培训班,这是自治区兽医局成立以来的首次大规模培训。农业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常志刚同志和《动物防疫法》主要修改人员程东来同志做专题讲座。农牧业厅布仁副厅长、自治区兽医局许燕辉局长等领导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这次培训,着重围绕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和规模化养猪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的基本业务程序和技能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培训。在培训中既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又有具体的操作方法,并充分采用多媒体技术制作课件,提高了培训质量和效果,对做好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示范、推动和指导作用。三天来,大家系统地学习了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和规模化养猪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主要内容、程序方法和具体要求,丰富了知识,增强了技能。与此同时,还分别就兽医行政管理、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及铁路、公路动物卫生监督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座谈,大家集思广益,畅所欲言,抓住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统一了认识,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
会议指出,尽管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要求各级兽医部门要切实加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防控力度,做到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要求更严格,坚决防止疫情发生。一是大力推进强制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关键是抓好免疫工作。今年秋防,要切实组织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免疫工作,确保在11月中旬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力争达到100%。要组织好疫苗定购和供应,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免疫需要。要按照农业部免疫方案,科学规范地开展免疫工作。定期开展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对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畜群、禽群,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对养殖户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必须有详细记录。二是大力推进疫情监测和报告,确保及时掌握疫情态势。为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8月份起,农业部对禽流感、蓝耳病等疫病实行定时、定点持续监测。各地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要进一步强化禽流感监测工作,加大种禽场、交易市场和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家禽监测数量和频次;要重点加强种畜场、规模养殖小区口蹄疫监测工作;各地要继续加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力度。要及时分析监测数据,预测流行态势。同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生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要立即上报。三是大力推进检疫监管,确保流通环节不传播疫情。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拒不执行国家强制免疫政策、逃避或抗拒检疫,以及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做到24小时值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活禽市场监测。针对国庆期间畜禽产品大范围流通、消费量增加的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四是切实强化应急准备,果断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应对突发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的充分准备。要根据《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严禁畜禽及相关产品流出疫区,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