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防疫制度的执行方面
(1)谢绝外来人员参观、学习,确因生产或销售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的人员要经场长批准,遵守防疫制度,更衣消毒后方可进入。
(2)生产区工作人员家中不准养猪,本场职工不准将外购猪肉及其制品带入场内,场内职工的猪肉应以本场解决为主。
(3)饲养人员不串栋闲谈,各栋用具要专用专管,相互替班时须经主管生产的负责人批准。
(4)本场兽医不随便外出就诊,不到其它猪场搞防疫、治疗和现场指导。
(5)消毒池内的药液要定期有专人更换,保持经常有效。
(6)本场公猪不对外进行配种,母猪不到外场接受配种。出售猪只不能再回到场内,如确有实际问题,应采用其它方式进行解决。
4、疫病检测方面
在集约化养猪条件下,应进行经常性的疫病检测工作,以便对场内疫病情况、免疫质量、疫病净化水平进行监控,同时也为本场的防疫工作提供客观依据。尤其本地区、本季节爆发和流行严重的传染病更应该加强检测,以便作出及时反应。同时,对场内使用的疫苗、消毒剂的质量也要进行检测,以保证确实有效。
5、重点疫病防治方面
集约化猪场的防疫工作,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某些危害性强、发病频率高的疫病,根据其流行特点、发病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针对性地预防和治疗。
6、疫病发生的紧急处理方面
集约化猪场如遇到或怀疑是传染病发生时,必须及时隔离,尽早诊断并尽快上报,病因不明或不能确诊时,应将病料送有关部门紧急检验。如确诊为传染病时,应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对全场进行封锁和消毒。全场猪群进行检疫,病猪隔离治疗或屠宰、焚烧。健康猪只进行紧急预防接种或药物治疗,并对被污染的场地、用具、环境及其它污染物进行彻底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