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口蹄疫疫苗:
1、口蹄疫疫苗的特性:疫苗应为乳状液,允许有少量油相析出或乳状液柱分层,若遇此可轻轻振摇,使乳状液恢复均匀后使用。若遇破乳或超过规定的分层(水相泌出按规程规定不能超过1/10)则不能使用。疫苗应在2~8℃下避光保存,严防冻结。
2、口蹄疫疫苗的使用方法 :口蹄疫苗宜耳后肌肉注射,2-4周龄猪应使用2.5厘米长的16号针头,4周龄以上猪使用4厘米长的18号针头。
3、口蹄疫疫苗的用量:猪使用“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时,其用量为体重50公斤以上猪只每头耳后肌肉注射3毫升,体重25-50公斤猪只每头肌肉注射2毫升,体重10-25公斤猪只每头肌肉注射1毫升。
4、使用疫苗时的注意事项:
①注射器和针头应洁净,并用湿热方法高压灭菌或用洁净水加热煮沸消毒法消毒至少15分钟,不可使用化学方法消毒;接种时针头逐头更换,要一畜一个针头。更不得一只注射器供两种疫苗混用。
②疫苗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低温并避免日光直射;注射部位剪毛后用70%-75%酒精棉或碘酊擦净消毒,再用挤干的酒精棉擦干消毒部位;疫苗必须注入肌肉内,不要过浅;切不可注入脂肪或皮下。若注射剂量大,最好分点注射。
③严格按照疫苗要求的操作规程进行,对瘦弱,有病,临产(10~15天)或吃奶的,不足月龄的牲畜不予注射,待病畜康复,母猪产后或乳猪断奶后再按规程补注。接种动物应处于休息、安静条件下并保持清洁干净。非疫区的牲畜,于注射后28天方可运输。
④疫苗注射前要充分摇均,瓶口消毒后再启封。启封后的疫苗最好当天用完,未用完的要用蜡封闭针孔贮存2~8℃处,可第二天用,第二天用不完的疫苗不可再用,以免发生失效或引起牲畜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