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群众举报,浙江温州苍南县农业局查处一起跨省调运生猪案件,对马站镇某散养户40头(其中39头为调运补栏)非法生猪实施全场扑杀,确保非洲猪瘟防控安全。
多地查处违法调运生猪案件
浙江苍南县查处一起跨省调运生猪案
日前,根据群众举报,浙江温州苍南县农业局查处一起跨省调运生猪案件,对马站镇某散养户40头(其中39头为调运补栏)非法生猪实施全场扑杀,确保非洲猪瘟防控安全。
据查,该散养户原来只有1头猪,近半个月违规偷养了17头来历不明的大猪,并配合他人偷偷从福建省福鼎市(疫区省份)转移22头大猪到猪场。这些猪平均体重230斤左右,都没有耳标、检疫证,直接混栏饲养。根据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关于非洲猪瘟的防控规定,在当地乡镇相关人员的协助下,予以全场紧急扑杀,对扑杀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场地进行严格消毒。目前,其非法调运行为已触犯了《动物防疫法》《省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多项禁止性规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安徽寿县截获一起跨省调运生猪案
2018年12月30日晚,接双桥镇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报告,德上高速寿县出入口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站截获一辆生猪运输车辆,车上共有生猪27头,承运人不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怀疑为跨省违规调运生猪。县防指办接到报告后,迅速响应,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赴现场处置。
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检查,对承运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经查,生猪运输车辆无备案表、车上生猪无耳标、无检疫票证、猪源为河南省,当事人违规跨省调运动物,未附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农业农村部2018年33号文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县防指联合双桥镇防指于当晚对该批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工作于次日凌晨3点全面完成。
承运人行为分别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44条“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和第43条 “经营、运输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动物防疫法》第78条规定对承运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处罚款7500元。
福建安溪查扣一批无证调运生猪
12月24日晚,莆永高速安溪剑斗收费站工作人员拦截了一辆跨县无证调运生猪的车辆,安溪县农茶局、剑斗镇协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嫌疑车辆进行控制查处。
当晚9点左右,一辆悬挂龙岩牌照的银白色卡车满载生猪欲驶出剑斗高速出口,剑斗高速出口工作人员立即上前拦截,同时通知安溪县农茶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并将该卡车进行扣留处置。
据卡车司机王某交代,车上有12头生猪,是他在龙岩漳平市新桥镇一养殖场收购的,花费3万多元,准备运往剑斗镇屠宰。王某表示,他长期从事杀羊生意,并不是专门运载生猪,这两天亲戚要办宴席,羊肉猪肉交由他负责,他才前往购买。
安溪县农茶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苏钦发表示,这12头生猪没有佩戴畜禽免疫标识,当事人也无法提供福建省动物准调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根据《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未经调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批准,从县境外调入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对调入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无条件隔离、封存的,进行无害化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王某是安溪县剑斗镇人,12头生猪已经被无害化处理,我们将对当事人处3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四川内江市查处一起违法调运生猪案件
11月24日,群众举报称,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顺河镇农贸市场发现不合格的猪肉制品。接报后,东兴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立即安排所在乡镇控制猪肉产品及贩运当事人,并联合执法部门对非法调运的生猪按照规定作了无害化处理,严防染疫的生猪及其产品入境,保障内江市猪肉市场的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经现场调查核实,贩运户罗某某将从河南省修武县发到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的猪肉产品,出售给了东兴区顺河镇、平坦镇农贸市场的屠工黄某某、陈某某等人。该猪肉产品从疫情相邻省始发,经过疫情省,再到东兴区。
随后,东兴区联合执法部门立即追回已经出售的全部猪肉产品,并将所有猪肉产品共约516公斤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向贩运户罗某某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内东区食药监食责改〔2018〕29号),责令其立即改正,禁止从非洲猪瘟疫区购进猪肉产品到东兴区销售。
福建邵武:偷运、冲卡均被查获
继11月9日邵武市查获两起跨省偷运贩运生猪案后,11月23日,邵武市又在福银高速闽赣站查获一辆违规调运生猪车辆,生猪90头。
当日中午12时许,福银高速闽赣站朱洋服务区内,联合开展行动的农业、公安、交警及省际边检站等部门查获一辆车牌为豫F80***的违规调运生猪车辆,车上装有生猪90头。
经调查,该车运着生猪途经河南、湖北、江西,正准备进入福建,但是驾驶员不能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高速交警依法将该车查扣后,邵武市农业局执法人员立即在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规定,于11月24日将这批生猪全部就近扑杀,并进行焚烧、深埋消毒等无害化处理,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理。
另悉,11月24日10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豫HK 676**的运输生猪车辆从朱洋边检站冲过关卡往福建省内方向逃逸,邵武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高速交警和高速公路公司的配合下,该车于当日12时20分在三明市沙县夏茂高速收费站查获并被高速交警暂扣,涉事车辆和生猪由三明市农业部门接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