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在贵阳市有影响的非洲猪瘟案,并依法批准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实:2018年1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明知自己饲养的猪生病且死因不明的情况下,未经相关部门检疫,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给赵某某,赵某某明知购买的猪死因不明,而找关系索要检疫证明、使用以前遗留的猪耳号,在将死因不明的猪运往乌当某屠宰场的途中被查获。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该死因不明的猪感染非洲猪瘟。
案发后,我院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于本月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赵某某。并随案移送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白云区监察委员会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犯罪中。
该案件由贵阳白云区检察院发布,并在文中声明该起非洲猪瘟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农业农村部12月9日发布贵州贵阳白云区发生非瘟疫情。
农业农村部白云区疫情截图
12月9日18时,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一养殖户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截至发布日,白云区养殖户存栏生猪26头,发病5头,死亡5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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