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醒互联网(下)
当马云说出“概念不能再卖钱了”的这句话时,事实上就已经又缔造了另一个概念叫互联网。
互联网思维这个概念是否会像泡沫那样破灭呢?这让我想起了格林斯潘的一句话:“泡沫只有在破灭后才知道是泡沫”。
同样,概念只有在崩溃时我们才知道那只是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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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日记中我提到了六个字:沉淀、体验和结合。
沉淀
互联网最大的优势是它具有全民参与性。但对这个容易被跟风催眠且定力不足的民族而言,电商销售与其说是一种模式,不如说它是魔鬼。几乎所有以电商自居的人都认为自己是领域内的乔布斯,并且总是以颠覆行业的心态在工作。只是人们忘了苹果是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历经多少次挫折,才成就了它的伟大,创新是何等的需要时间沉淀。毕竟全球70亿人口中只有一个乔布斯。
罗永浩说锤子手机开局之难是因为生产线的问题,但是他忘了每每以“乔布斯传人”身份自居时,有没有经历乔布斯的沉淀?每当我们对一些成功企业的模式津津乐道之时,是否考虑过那背后沉淀下来的东西?
互联网只是技术变革,而商业行为却不仅仅是技术,它是艺术、哲学、人文等综合体。不能把互联网看做天上飞的龙,实业家就当做地上跑的猪。德国人不那么崇尚互联网思维,但产品做到极致,反而成了互联网运营者的必争之物。
没有了现实世界中产品文化的沉淀,互联网的一切都将灰飞烟灭。
体验
今天我特地打电话问两个朋友“雕爷牛腩味道如何?”都说下次不会再去了。记得前几天有人在公开场合问雕爷“牛腩味道为什么不好?”这雕爷反呛了一句:“你吃过蓝龙虾吗?”
做企业你可以有一千种理由谈定位,但只有一个目标叫体验。现在人的精明是超乎想象的,不好吃、不好用、哗众取宠等都会被消费者看在眼里,明在心里。任凭你水军们在互联网上如何的兴风作浪,吸引眼球,最终的评分都是买家说了算。
电影不就是这个道理吗?宣传做的再好,也要等公映后观众们说好才可以。
模式的颠覆有千百种,体验的结果只有好与差。
结合
互联网其实是个万花筒,一个人的个性、一个企业的使命、一个地域的文化,都是可以通过互联网展示给大家看的,它的形态不应该只是拘泥与买卖东西这个功利的层面上。
有朋友说“在朋友圈、空间、微博上发心情类的说说是不成熟”,我告诉他:“是你没融入”。
所谓结合不只是线上和线下的买卖结合,还应该包含了文化与产品的结合、服务与体验的结合、倾听与诉说的结合等,结合到人类文明与互联网相融共生,默契自然才是终极梦想。
互联网到底是什么?我想起了八个字“无真非幻,幻还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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