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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员工的新烦恼

网络2017-04-25 21:04:00
【导读】  2008-7-26 来源:经济观察报  辞职的欢喜,没辞职的羡慕  9个月前,华为公司深圳总部职员梅学忠(化名)秘密组织了一个“圈子”,要求大家定期出来聚会讨论,目的是汇总彼此掌握的信息,由此判断公司正在执行的辞职再返聘政策是...

2008-7-26 来源:经济观察报

辞职的欢喜,没辞职的羡慕

  9个月前,华为公司深圳总部职员梅学忠(化名)秘密组织了一个“圈子”,要求大家定期出来聚会讨论,目的是汇总彼此掌握的信息,由此判断公司正在执行的辞职再返聘政策是否会影响到自己的职业前途和利益。梅学忠是华为公司的一名研发技术人员,有5年工龄。

  此时在华为公司之外也是一片风雨之声,华为“万人辞职”事件被外界看作是这家知名高技术公司应对《劳动合同法》之举。梅学忠和他的一些同事,刚开始有些吃不准公司此举对他们是否有利,也不知道要是公司真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是否该利用法律为自己维权。

  就在“圈子”成立半个月后,一位同事搞回一个“非常准确”的消息,他的一位同一学校毕业的师姐在提出辞职之后,通过重新竞聘上岗,不仅获得了一个比以前更好的职位,还获得了一大笔补偿金,这让这位师姐很开心。据说这笔补充金至少相当于师姐一年的工资,不下20万,关键是这笔钱“就像是白捡来的一样”。

  类似的消息不断传来,绝大部分的辞职老员工最后都回到了自己的岗位,而且公司承诺的补偿金一分没少。没有人对公司的做法提出公开的反对,甚至连那些最后被辞退的人都没有对公司提出劳动仲裁和诉讼。

  梅学忠得到的消息是,那些最后没有被继续聘用的人,离开的时候拿到了比他们预想的更多的补偿,“你说他们还会来和公司打官司吗?”

  于是,在外界已经炒得热火朝天的“万人辞职”事件,在华为内部最后变成了 “辞职的欢喜,没辞职的羡慕”。不久,梅学忠和他的那几个同事宣布“圈子”解散。

“工号文化”

  华为内部非但没有对此事件提出更多异议,相反,老员工辞职后再返聘,等于他们工龄优势被彻底打破,很多人尤其是新来的员工对公司的这一政策非常欢迎。

  两年前就已经从华为离职的童小松(化名)觉得华为这一做法值得称道,“至少打破了那个已经让人非常讨厌的工号文化。”他说。

  童小松在华为非技术部门工作了两年多时间,他对华为的“工号文化”记忆深刻。所谓“工号文化”,就是以某个人入职时间来确定他的工号,来得越早工号越靠前,也就意味着这个人在公司的资历越深。比如任正非过去的工号就是001,依此类推,工号越靠后,也就意味着资历越浅。

  童小松记得有一次他找到公司专门预订机票的部门预订机票。这个部门的服务员首先就是看工号,一看他的工号比较靠后,询问信息时对他呼来喝去。而在此时,进来一位工号比较靠前的同事,这位服务人员立马热情异常。这让童小军松非常郁闷。

  由于华为的工号已经排到十万序列,在华为“工号文化”盛行的时候,工号甚至成为人们猜测、识别来信者身份的一个线索。华为内部邮件系统中,工号会出现在邮件中。公司员工每天都会接收众多公司内部邮件,回复原则是:部门内同事的邮件要回复并处理。不认识发件者的邮件,工号靠前的,先查查对方有没有配秘书,配了就是大领导,马虎不得;没配秘书的,出于尊重也会回复。“而工号靠后的,如果不是熟悉的哥儿们,一律不予理睬。”童小松说。

  童小松认为华为采取辞职再上岗的方式,其实就是核心高管们已经意识到“工号文化”的巨大危害。“任正非以身作则,也就没有任何人敢提出异议。所以我觉得这一政策更多的目的是企业内部自救式的改革而非只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的风险。”

“下一个8年工龄”之忧

  梅学忠已经注意到媒体对广东省新出来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解读。他觉得媒体在解读这部新规的时候,又拿华为“万人辞职”事件说事,并以此判断华为“万人辞职”无效,是一种主观臆断。

  直到现在,梅学忠也认为华为的做法没有问题,新的《指导意见》似乎是在鼓励已经离职的员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出诉讼。“我现在不敢随意臆断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但以华为所提供的平台和待遇,让我们员工与华为打官司甚至放弃这份工作,可能还没有这个勇气。”他说。

  梅学忠和同事们现在反而有另一层的担忧。3年之后,他和一批同事的工龄都达到8年。他不担心会被企业要求辞职“工龄归零”之后再上岗,而担心等他到了第八年的时候,公司要他辞职再返聘,还会不会给一笔不菲的补偿金。

  “这个很关键,如果有,我一定会非常乐意地支持企业的这一政策,我这么年轻,谁也不能保证我会在这里干一辈子,所以工龄本身的意义并不大。如果没有补偿金,我们岂不是吃亏大了?”梅学忠说。

  童小松觉得梅学忠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他认为,依《指导意见》,华为如果再次以这种方式来抹去员工的工龄,就是直接违反了这个新规,必被劳动部门认定为无效。以华为决策层之精明,过去的辞职再返聘的办法不会继续实施,更不要说给补偿金了。但是否会有其他变通的办法来达到决策层的目的,还很难说。

  华为内部普遍认为,公司在员工的来去上,事情办得很漂亮,鲜让当事员工有话说。童小松举例说,如果你同意辞职,华为公开说给你1万元的补助,实际上,私下里给你的补助达到2万甚至3万,你说你还会对外抱怨不公吗?

  而对于出台这部 《指导意见》的主管部门提出来的“对其他可能出现类似华为做法的企业予以警告”,童小松认为“可能性不大”,他觉得华为“万人辞职”事件可能会让其他企业借鉴,但不会成为样本。他的理由是“中国目前还没有几家企业有魄力和实力来模仿华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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