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皮蝇蛆病的综合防控措施(10)
6.2.3第三代杀虫剂
随着人类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愈来愈高,要求杀虫剂无污染、安全以及能与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系统相容。杀虫剂不仅要求有效地控制害虫,而且更注重生物合理性或环境和谐性,日趋强调对害虫的种群进行控制和调节,而不是“杀死”。这就要求新开发的杀虫剂必须首先考虑的是与环境友好、相容,其次是生物活性;要求新杀虫剂具有如下特点:安全性高、生物活性高、选择性高效,无公害、低残留、使用方便且成本低。
6.2.3.1神经肽酶抑制剂或昆虫生长调节剂
这类药剂作用靶标是昆虫所特有的蜕皮、变态发育过程中的一些神经肽或者这些肽类形成或降解过程所需的酶,因而具有很高的选择性。昆虫生长发育抑制剂满足了安全、高效、对人类和天敌以及环境友好等特点,其作用特点主要是干扰、破坏昆虫的正常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使昆虫缓慢致死,故又称为“缓效型”杀虫剂。昆虫生长抑制剂主要包括:几丁质抑制剂、保幼激素类似物和非甾类蜕皮激素拮抗物等。
6.2.3.2保幼激素类似物
保幼激素类似物是指以昆虫体内保幼激素为先导化合物开发的具有保幼激素活性的化合物;主要有:氨基甲酸酯类、苯醚类化合物和哒嗪酮类化合物,氨基甲酸酯类,能抑制虫卵的发育、幼虫的蜕皮和成虫的羽化,可有效地防治多种鳞翅目害虫、仓储害虫和卫生害虫;苯醚类化合物,能抑制幼虫的发育,在我国登记的有日本住友公司生产的灭幼宝,用于防治蚊、蝇、蜚蠊等卫生害虫,对蜚蠊有特效,用量少,持效期长,对作物环境安全;哒嗪酮类化合物,是一种新型保幼激素类似物,能抑制胚胎发生,抑制昆虫的发育、变态;另外属于倍半萜的金合欢醇等有保幼激素活性,用于抑制昆虫的变态和性成熟,即幼虫不能成蛹,蛹不能成蛾,蛾不产卵,其十万分之一浓度的水溶液即可阻止蚊的成虫出现,对虱子也有致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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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11-02 10:46:3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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