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补贴 > 正文

关于印发《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农业部  2016-06-01 11:05:00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规范生鲜乳购销秩序,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农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规范生鲜乳购销秩序,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157),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

原《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GF-2008-0157)同时废止。

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6年5月27日

相关下载

  • 附件1: 《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157) 下载
免责申明:本栏目所发资料信息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交流。我们尊重原创作者和单位,支持正版。若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直接点击提交联系我们,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
 
图文热点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辽ICP备11016505号-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