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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建立村级养老院,民政部:鼓励地方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补贴

河北青年报2019-11-19 16:26:49
【导读】近日,民政部对全国人大代表张全收提出的“关于建立村级养老院的建议”进行了答复。民政部表示,将深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高农村敬老院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民政部表...

近日,民政部对全国人大代表张全收提出的“关于建立村级养老院的建议”进行了答复。民政部表示,将深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高农村敬老院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

民政部表示,张全收代表的建议对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借鉴意义,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财政部、卫生健康委,进行答复。

民政部表示,近年来,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取得较好成效。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加大对包括农村养老设施在内的财政支持和投融资扶持力度。2013年起,民政部联合财政部累计投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0亿元,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农村幸福院,年服务农村老年人数超过5000万人次。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从2016年起每年投入10亿元用于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

二是建立农村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推动建立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实现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省级全覆盖,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分别覆盖30个、29个省份。截至2018年底,符合条件的1493.4万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399.8万特困老年人纳入政府供养范围。

三是加大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力度。

四是支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下一步,民政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方面不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力度。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深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高农村敬老院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是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快通过举办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鼓励政府无偿或低偿提供服务设施,给予开办支持,委托社会力量管理运营。鼓励地方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水平,建立健全与服务保障水平相挂钩的奖补机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机构功能结构。重点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失独、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优化农村存量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降低空置率,提升农村护理型床位比例。

四是继续支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来源/民政部网站

■编辑/寇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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