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福建、 江西、 湖南、广西、 海南省(自治区)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 31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推进中南区联防联控,支持和指导养殖场(户)复产, 我办委托华南农业大学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研究中心制定了《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检查评价指引(试行)》,并在中南区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专家座谈会上征求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 请参考执行。
中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附件:《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检查评价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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