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的特

liwujian网络2015-10-25 02:12:00

农业保险最基本的特点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体现政府行为的一种风险保障措施或政策。具体来讲,农业保险具有以下几种独特的个性:

第一,农业保险的双重正外部性。农业是一国的基础产业,农业稳定,受益者不只是农民,而是整个社会,农业歉收,受损的也不只是农民,而会涉及全社会的每个成员。所以农民购买农业保险、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可使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农业稳定、农产品价格低廉的好处,因而,农业保险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体现在农民对农险“消费”(或需求)和保险公司对农险“生产”(或供给)两个方面,具有供给和需求双重的正外部性、/P>

农业保险“消费”的正外部性,表现为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而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私人成本收益和社会成本收益出现了差异,从而导致正外部性产生、/P>

第二,风险单位很大,使风险难以分散。对于农业保险来说,一个风险单位往往涉及数县甚至数省,特别是洪涝、干旱灾害,这些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则涉及千千万万农户、上亿公顷的农田;一次流行性疫病,受传染的牛、猪和禽等将会成千上万、/P>

按照大效法则的要求,被保险的保险标的的数目要足够大,才能使风险得到分散,使风险损失接近其期望,保险的财务才可能稳定,但农业风险单位之大,使其在一县一省甚至一个国家的空间内都难以得到有效分散、/P>

美国学者巴兹来等人在研究私人保险公司不愿意经营农作物保险的原因时指出,农场与农场之间的产量风险是正相关的,因此,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不易在空间上分散。因为保险精算依据的是大数怯则,大效法则要求风险损失事件(随机事件)之问是相互独立的,如果农场的风险损失事件之间是正相关,它们就属于同一个风险单位。在一个风险单位内,无论有多少农场,有多大作物面积,它们之间的损失事件肯定是正相关的,因为灾害发生使同一个风险单位内的农场会同时受损。这一特点给农业保险经营带来特殊的困难,也为农业保险在大范围开展和农业保险的国际再保险的必要性提供了重要依据、/P>

第三,农业风险的区域性明显。农业灾害特别是自然灾害具有明显的区域性,不同地区的主要灾害不同,风险类型、风险频率和风险强度差异也很大。地理和气候的差异性为农业保险区划,特别是费率分区的必要性提供了根据、/P>

第四,农业风险具有广泛的伴生性。一种风险事故的发生会引起另一种或多种风险事故的发生,因此农业风险损失也容易扩大,而且由于这种损失是多种风险事故的综合结果,很难区分各种风险事故各自的损失后果。例如,台风灾害往往伴有暴雨灾害,山区的暴风雨灾害还可能导致山洪和泥石流的发生等。在这种条件下,单一风险的保险理赔就会遇到麻烦,这也许是许多国家开办多重风险或一切险农作物保险的理由之一、/P>

第五,风险事故与风险损失的非一致性。在很多情况下,农业风险事故甚至重大的农业风险事故,最终不一定导致损失,反而会导致丰收,或者一个地区的风险事故会使相邻地区受益。陕西省商县(商州市)在1998年经历了一场严重的冰雹灾害,当时玉米被砸得东倒西歪,没想到的是,这一年的玉米获得空前大丰收。据农业技术专家分析说,这是因为冰雹虽然给苗期的玉米带来灾害,但由于农作物有较强的再生能力,冰雹袭击作物的同时,也给土壤增加了水分和氪肥(冰雹中含有氮)。后期如果加强田间管理就不会因灾害减产。类似的现象还很多、/P>

第六,农业灾害发生的频率较高,损失规模大。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和损失规模是厘定保险费率的基本依据,保险标的所面临的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高和损失规模大。一般财产保险,例如,火灾保险,一般情况下火灾发生的几率在万分之五左右,飞机失事的几率是二百万分之一。但农业风险发生的频率很高,?950年到2002?0多年间,中国农业受灾面积平均?9.7%,成灾面积平均为12.81%,农作物产量低于平均产量的年份大部分国家都超?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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