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业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蔬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植、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保险等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由于农业生长周期长、回报率低、受自然影响较大,因此,在我国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和高附加值农业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更需要规避风险。保险作为经济发展的稳定器、风险的“防火墙”,发挥其经济补偿功能等支
持基础产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和高保费率这两个特点,从根本上决定了目前农业保险只能是政策性保险而不能是商业性保险。
首先,农业生产面临着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幻莫测的双重风险,这一风险特点,导致农业保险自身难以产生经济效益,从而使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保险领域。
其次,农业保险的保费率相对于农业收入来说偏高。按农业受灾损失率制定的农业保险费率一般占农产品产值的8%-12%左右,甚至更高。农民虽有保险的强烈要求,却没有承担高额保险费的能力,从而导致农业保险的承保密度很低,保险公司难以形成起码的规模效益。
另外,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又使保险基金自身不能积累。单纯依靠农民保费收入支撑农业商业保险业务是不现实的。所以,农业保险不可能成为纯粹的商业险种,只能是政策性保险,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
然而,我国的农业保险业务,自1993年以来日渐萎缩,许多地方甚至停办;2004年以前,国内只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两家保险公司在少数地区维持开办。2004年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仅3.77亿元(占产险业务保费收入的0.35%),同比减少088亿元,负增长
18.86%,8亿多农民人均保费还不足0.5元。其症结在于:在完全的市场条件下,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发展农业保险,就是要建立在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统筹国家、保险公司与农民各方利益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保险企业运作、具有广泛的农民参与性及制度的公益性或扩张微利性的政策性优势,以政策推动农业保险,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及优质农产品生产、农民增收。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