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桑树种植和蚕房建设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桑树种植和蚕房建设补贴。计划扶持农民种桑1.2万亩,建设养蚕房84000平方米,小蚕共育室8666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可部分调整,但需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审批。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资金安排
重点支持我省西北部甘蔗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市县。项目建设地点:儋州市、临高县和昌江县。项目资金共4000万元,其中儋州市2000万元,临高县1500万元,昌江县500万元。
(三)项目补贴条件及标准
1、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为种桑养蚕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桑树种植和蚕房建设必须符合市县具体实施方案规定的种植品种、标准和蚕房建设标准。对已享受中央、省财政补贴的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2、补贴标准
(1)桑树种植补贴
每亩补贴不超过800元。
(2)蚕房建设补贴
养蚕房建设改造补贴:新建养蚕房每平方米补贴不超过300元,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蚕房造价的50%。旧房改造的养蚕房补贴标准由市县决定。
小蚕共育室建设改造补贴:新建或利用旧房改造的小蚕共育室补贴标准由市县决定,但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新建或改造小蚕共育室造价的50%。
免责申明:本栏目所发资料信息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交流。我们尊重原创作者和单位,支持正版。若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直接点击提交联系我们,立刻删除!